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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狀病毒和失業救濟金

已更新:2023年7月7日

近期來,由於冠狀病毒引起的營業額下降,不小的企業家已經對其公司的財務狀況表示擔憂。


他們特別擔心他們的雇員費用以及與雇員簽訂的合同。


如果雇主看不到繼續支付人事費用的機會,則出於經濟原因,有可能在相互同意的情況下終止與相關工作人員的僱用。


如果雇主可以見到長期繼續僱傭的遠見,但希望暫時減少工資成本,那麼他有可能與僱員商定減少工作時間, 而因這個病毒的特殊情況下雇主可以向UWV申請取得失業救濟金(請注意: 是雇主獲得, 但他需要常規支付員工他的工資)。和員工要商定減少的工作時間最少要有20%。獲失業救濟金會有條件及限於6週。過了6個星期,在情況許可之下,可以延長18週的時間。


如果您在申請此項特殊失業救濟或草擬終止合同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幫助,可以聯繫我們辦公室的聯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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